9月4日,为加强作风建设落实《妆后品祖册登记办理企业备案申请方法具体办法》,制约和检查指导妆后品新辅料祖册与登记办理企业备案申请事业,国家药品监督安全菅理局推送了《妆后品祖册登记办理企业备案申请基本基本资料方法法律法规》及《妆后品新辅料祖册登记办理企业备案申请基本基本资料方法法律法规》二项规定。
据了解,两项新规作为《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配套规定,将于2021年5月1号起正式施行。主要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申请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进行备案/变更提出具体执行办法,并对所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
详情如下:

地方食药监局相关发布公告格式《化装品新工业原料申请注册备案接入文件菅理标准规定》的公告格式(202在一年第四5号)
为贯彻实施实施《化淡妆品注冊登记企业备案表服务治理法》,标准规范和指点化淡妆品新辅料注冊与登记企业备案表岗位,国家地区国家食品药品局制定计划了《化淡妆品新辅料注冊登记企业备案表相关资料服务治理规定标准》,现予公示,自202在一年12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格式。